《市财政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0-08-13 17:0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界定出资人职责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市财政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设计了类别、权责事项、工作内容、设定依据等条目,分为规划与投资监管、财务监管、产权管理、改革改组等9个类别,30项具体权责事项。其中“权责事项”以出资人职责为基础,列明了各项具体事项。“工作内容”对行权方式、行权内容和行权对象做补充说明。“设定依据”说明权责来源,指履行权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

清单内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制度规定执行;清单外事项由出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自主决策。清单内的相关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国资监管制度变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淄博市财政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市财政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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