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面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16:43: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相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为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面试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参加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淄博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淄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淄博市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淄博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聘岗位面试的,于2020年7月11日上午7:20集合;参加淄博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面试的,于2020年7月11日下午13:00集合。

(二)面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17楼。集合地点为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二楼东)。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百分制计算成绩,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全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应带齐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复印件。

(三)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居民身份证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照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五)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室号和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八)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十)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财政局网站官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十一)进入面试室面试答辩期间请勿佩戴口罩,其他时间请全程佩戴口罩,等候及休息期间要隔座就座。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市监委和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指导。

监督电话:3887010

咨询电话:3887186、3887038

未尽事宜按《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正式).doc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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