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考察人选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9 14:33:2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及相关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纳入考察人选范围并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1. 体检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7:20。

2. 体检集合地点:为方便大家乘车,集合地点为离汽车站、火车站较近的淄博商厦东门入口处。

三、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1. 请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7:20前到淄博商厦东门入口处集合。

2. 受检者本人自行打印并填写通知附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在受检者签字处亲笔签名。7月31日体检前交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3. 自带并交纳体检费用450元。

4. 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带复印件;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协议。以上材料交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者材料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淄博市财政局联系人:孙川、姚雪静。电话:0533—3887037,13506441326、13176700382。

 附表.doc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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