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深化“四项改革”大力实施财政改革攻坚工程

发布日期:2020-05-26 09:2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理顺与城市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土地收入划分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与省政策相衔接的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激励区县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项目库为基础,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执行、会计核算、财政决算、财务报告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全过程顺向控制、逆向可溯的核心业务机制,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推动形成无缝衔接、纵向逐级贯通的预算管理新格局。

        三是深化支出管理改革。大力推行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制定完善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的具体措施,2020年先从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工业转型、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文旅融合等领域开展试点,试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投融资类企业立足现有主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突出战略性功能和市场化定位,将国有资本向核心主业“集结”,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途径,实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双赢。地方金融企业通过完善激励和内控机制,规范运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政策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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