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真金白银”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9-08-09 2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水平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发展至关重要,淄博市财政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扎实推进相关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支持市高新技术创新“双十”计划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高新技术创新“双十”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淄政字〔2019〕32号),对已获得立项支持的“双十”计划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扶持。其中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8项,分别为超薄液晶玻璃锡槽用新型材料技术研发项目、盐酸脱氟及下游产品——聚合氯化铝生产技术研发项目、高性能镍基合金材料熔炼工艺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绿色环保型高耐候水性聚氨酯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CASE软泡聚醚绿色合成工艺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聚四氟乙烯微孔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耐候高抗冲MBS树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0MW薄膜太阳能发电墙项目,共兑现资金800万元。

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活动支持联盟牵头组织实施的技术交流、产业需求与对接、学术研讨、产学研合作、营销模式创新、商业展会与考察、人才引进与培训等行业活动。其中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联盟活动5项,分别为中国氟硅新材料技术与应用研讨会、2018年淄博市耐火材料创新发展对标交流活动、2018年中国矿物功能材料技术发展论坛、中国聚氨酯行业及塑胶跑道高峰论坛、2018年中国高性能工程塑料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共兑现扶持资金53万元。

三、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23号),“对运行管理完善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服务效能,给予资金扶持”。共支持新材料产业平台建设项目2项,分别为功能性粉体材料设计与制备创新平台、淄博市金属耐火材料理化检验检测平台,兑现扶持资金36万元。

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23号),“对在省内转化山东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年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省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促进科技成果落地我市的市内技术转移机构,市财政再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按照“市级财政按照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原则计算补助资金,共兑现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齐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理工大学3家单位137.18万元。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2项,分别为高端润滑油研究院项目(中科院兰化所所长、院士刘维民与东岳集团合作共建,研究高端润滑油材料、高端氟硅类精细化学品和氟硅新材料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带动全市化工产业高端化),青科大鲁中安全环保工程与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依托青岛科技大学在环保、材料等领域的研发优势,辐射带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分别兑现500万元、300万元支持。

六是设立新材料产业基金2019年2月,市政府以淄政发〔2019〕2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出台了集中突破“四强”产业扶持政策,对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实施精准扶持,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重大项目培育和引进、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4月份,我市设立新材料产业基金——淄博新旧动能转换中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该基金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将于近期完成首期实缴出资并正式开展投资运作。

供稿:工商贸易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