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发布日期:2019-12-05 16: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动态监控的制度刚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机制,对动态监控对象、范围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动态监控目标明确、职责明晰、流程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管理要求。

二是完善预警规则,全面扩展动态监控的监督视角。减少了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违规情况发生,促进预算单位合规使用财政资金。

三是注重报告分析,着力提升动态监控的运用效果。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生成统计图表,按照主管科室、预算单位、监控规则和监控处理结果分类统计、准确归集预算单位的支付数据,及时发现资金使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是借助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管理功能。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预算单位支付信息实现“一次性录入、多环节使用、各系统共享”。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每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流程、流向、流速,并将监控结果即时反馈到预算单位。

(供稿: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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