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面做好重度精神患者管护

发布日期:2018-07-02 14:4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完善医疗保险救助制度。调整基本医疗救助政策,患者使用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并扩大基本医保对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

    二是完善联动救治保障机制。将严重精神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对于通过医疗报销、商业理赔以及医疗救助仍需个人支付的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财政给予兜底补助。

    三是落实奖补政策。安排资金180万元,给予符合条件的重度精神病人监护人每人每年2500元的救助扶持,强化了对危及社会秩序精神病人的防治管理。

    四是提升精神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安排卫生经费30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县级精神病防治机构的专用设备购置、医疗服务运转、人才培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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