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坚持四项原则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巧引导农村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8-07-19 14:43: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桓台县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扩展扶持范围,共布局五个村,投入财政扶持资金共计500万元,坚持四项原则,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村组织自我造血能力。

    (一)集体所有,民主决策。要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主线”,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二)分级负责,因地制宜。镇党委政府是项目工作的具体落实责任人,试点村是项目实施单位,省、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要因村因势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经营发展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持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三)市场引导,规划引领。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项目选择要立足市场、选准产业、做实产品、做精质量、持久增收。要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规划目标,提高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以规划引领项目有序深入开展。

    (四)勇于创新、示范带动。以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和规范发展为前提,以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具有示范带动效应,走出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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