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亿元支持扶贫重点镇村精准脱贫

发布日期:2018-06-06 13:4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筹集资金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完善支持扶贫重点镇村精准脱贫的财政政策意见,在年初预算安排4.02亿元扶贫资金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新增投入1亿元,支持淄川、博山、高青、沂源4个重点区县所辖的20个扶贫重点镇脱贫攻坚战略实施。

二是“拉平”市以上补助标准。2018年起,对20个扶贫重点镇落实市以上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政策,市财政参照临沂、潍坊等市市以上补助标准或比例,实行拉平机制,按照市定标准的相应比例测算并切块下达补助资金。

三是扭住重点补短板强弱项。2018年—2020年连续3年,补助每个扶贫重点镇50万元、每个薄弱村10万元,统筹用于产业扶贫;在原有投入基础上,补助20个扶贫重点镇每镇100万元、100个扶贫薄弱村每村20万元,统筹用于乡村道路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

四是建立市区(县)共管机制在不改变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市财政对20个扶贫重点镇实行“直通车”管理模式,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在下达相关转移支付指标时进行单列,调度资金实行定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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