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博市财政局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面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1 10: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紧缺专技人才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415日上午7:30

2.面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中润大道远景玉城南门西侧1号楼3楼。集合地点为1号楼3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为5分钟。

面试测评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采取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相关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4.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室号和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7.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8.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9.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财政局网站官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和淄博市财政局财政监察科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指导。

监督电话:3887052

咨询电话:3887186

未尽事宜按《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面试人员名单.xls

 

 

淄博市财政局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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