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集成政策资金着力支持文化名城建设

发布日期:2018-02-25 10:20: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加大资金筹集保障力度。用足用好5000万元的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研究制定资金兑现计划,确保政策资金兑现落实到位。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要。支持办好齐文化节、齐文化与稷下学高峰论坛等品牌活动,不断提升齐文化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市建设,努力增加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市、区县和基层文化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继续实施送戏下乡和乡村记忆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

三是搭建齐文化文旅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平台。研究制定平台运作方案及运营计划,采取市场化方式支持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齐古城、稷下学宫、姜太公祠等核心区重点工程,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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