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8-02-25 10:2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发挥好财政体制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新旧动能转换”因素纳入市对下财政体制的政策,把转移支付分配与各区县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挂钩,推动形成“动能转换越快、成效越大、得实惠越多”的分配格局。

是发挥好专项资金的“风向标”作用。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大可能地根据项目属性,采取因素法、竞争性分配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组织实施好资金的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是发挥好财政投融资的“助推器”作用。落实好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我市出资任务,并加大对接力度,争取省级基金在我市设立相关产业母基金或子基金;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督促指导业务主管部门与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投资机构加强洽谈,加快基金设立步伐。

四是发挥好税费减免的“减压阀”作用。用足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高到8%、部分高新技术行业开展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试点等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新旧动能转换松绑减负、加油助力

是发挥好园区政策的“药引子”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做实一级财政,继续执行园区实现的市级分成税收增长10%以上或超过全市平均增幅以上部分全部返还政策,鼓励市管企业采取参股或控股方式支持重点园区提升竞争力,支持经济园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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