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布局2018 各地财政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8-01-09 19:5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政部在PPP工作中,一直致力于推进信息的阳光化。特别是去年年底,财政部、国资委以及金融系统进一步规范PPP的几份重磅文件下发以后,各地PPP的工作走向更加值得关注。2018年,PPP新征程再次开启。近日,各地财政厅(局)纷纷发布了新年新计划,PPP工作推进的“关键动作”也可见一斑,本报对各地2018年的PPP工作要点进行了梳理,供读者参考。  

  江苏:PPP奖补资金将向民营资本倾斜  

  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  

  一是严把PPP项目入库关。通过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建立入库管理规则、明确省级和地方相应职责、完善入库备案审核方法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PPP项目入库流程。对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符合PPP要求的项目重点支持。二是做好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江苏省财政厅牵头做好全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在各地对照清理要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省厅做好省本级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对市县集中清理工作适时督导。三是强化支出责任监测。明确各市县做好已落地项目、已入库项目、拟入库项目三种口径的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对变更项目同步做好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整。加强数据信息调取、比对、审核和监控工作,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实行风险预警。四是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制定PPP项目平台操作管理规则,明确市县和省厅审核相应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不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的PPP项目,采取提醒、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惩戒手段进行约束,直至项目做退出处理。五是加强PPP项目监督检查。对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登记情况开展抽查,关注PPP项目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安排合规性。加强PPP项目落地率和规范性的督查,保证PPP项目实施质量。对可能存在的项目管理程序不合规、变更调整不规范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奖补资金向民营资本倾斜  

  启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的修改工作,明确界定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厅相应职责,进一步明确奖补条件,强调社会资本及时、规范出资,健全优化省财政评审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标准在既定标准上浮10%。

  改进基金投放方式,深化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合作  

  一是努力发挥江苏省PPP基金作用。改进省PPP基金投放方式,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省PPP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二是加强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对接。更好发挥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对接新的项目储备,鼓励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中政企PPP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协商,寻找合作契机。计划发起设立中政企江苏PPP基金二期。

  加强PPP咨询机构管理,推动成立PPP咨询行业协会  

  建立PPP咨询服务机构的评价、考核、责任追究、退出等机制,实现PPP咨询机构库“有进有出”。探索成立江苏省PPP咨询行业协会,逐步开展包括制定服务标准、示范性文本、人员培训、引导合理收费等自律性活动,规范我省PPP项目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

  山东: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 

  2018年,山东省会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力争发挥更大成效。

  加强培训深度,强化科学理念引导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地方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理论业务培训,特别是通过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学院等高层次培训机构,促使各级熟知掌握PPP相关政策、操作规程、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等知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人员的实操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项目规范实施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推广力度,对接新旧动能转换  

  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建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基础上,对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全面”实施范围。加强与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规划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河道流域治理、轨道交通、城际轻轨、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项目,打造成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重大精品工程,弥补全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短板,进一步提升PPP模式影响力。围绕以“四新”促“四化”,以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导向,引导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农业、环保、幸福产业、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PPP模式推广工作,鼓励和引入具有新技术、新产业优势的社会资本,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和产业跨界融合。

  提升管理强度,优化PPP健康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PPP项目“规范发展年”活动,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着力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质量。依托山东省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完善省级PPP项目库管理办法,逐级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项目规范实施。规范咨询服务行为,推动建立咨询机构自律性组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机制,加快引导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专业咨询服务市场。

  拓宽创新维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强保险资金对接,大力支持PPP项目融资。加大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投资活力。

  内蒙古:综合调动各类资金,实现PPP项目精细化管理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继续统筹推进PPP改革,以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规范实施PPP项目为基本要求,依法依规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推进内蒙古PPP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范项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储备,关注项目落地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项目规范性,严格执行新项目入库标准,规范项目库管理,统一部署各盟市旗县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对不具备条件和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适度强化奖补力度,鼓励支持好的、规范运作的项目和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各地PPP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强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

  严守底线,严格风险控制  

  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推进PPP工作,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更好地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用好PPP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增信作用  

  用好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和内蒙古PPP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增信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七大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多措并举支持PPP项目建设  

  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综合运用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并向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继续举办全区PPP及投融资培训班,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安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建设  

  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  

  根据财政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严把PPP模式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两个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公开公平采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把好项目执行关。

  推进重点领域PPP项目建设  

  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PPP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一是组织各地精心谋划一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先组织开展评估论证,优先办理入库审核。二是进行重点辅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民生领域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四是优先支持民生领域PPP项目申报全国示范项目,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诚信履约。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创新PPP项目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中国PPP基金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将安徽省优质项目向中国PPP基金进行推介,寻求基金支持。二是鼓励地方政府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PPP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湖北: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PPP项目管理运行模式  

  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规范推进,守住风险底线,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解决公共服务结构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促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政策和工作指导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PPP政策培训,准确把握PPP模式的政策内涵和操作规程。二是建立省级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项目信息归集与发布、中介机构及专家评价、社会资本方监管,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的动态监管。同时,指导各地建立专家库和项目储备库,为各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三是以落实财办金〔2017〕92号文为契机,进一步规范PPP管理,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模式,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配合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发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筛选项目充实PPP项目储备库,同时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形成合力,有序推进PPP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  

  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示范项目,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新项目引领作用。同时,适时召开项目对接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中国PPP基金投资湖北省PPP项目。

  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严把“一案两评”关口,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二是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

  湖南: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  

  2018年,湖南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  

  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湖南于2017年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重点宣传示范项目,树立成功案例,推广典型经验,突出其引领作用,以示范效应提升工作动力,推动PPP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建立正面清单,对成效明显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补;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检查发现的伪PPP项目、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进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水平  

  在自身加强研究的基础上,拟联合湖南大学设立PPP研究中心,并联系湖南省内外、国内外专家学者,充分利用高校智力资源,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PPP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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