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五项措施强化财政日常监督

发布日期:2017-11-22 20:0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制定出台《淄博市财政日常监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业务科室作为履行财政日常监督职责的主体,依法对分管的预算单位或工作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日常监督。业务科室负责人对财政日常监督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方案、检查总结、档案整理、材料报送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二、创新监督模式。相比财政专职监督的事后监督和突击检查,财政日常监督更注重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相结合,做到源头监管、过程跟踪和绩效评价。不同于专项监督,日常监督通常采取实时监控、被检查单位互审、集中调帐检查、现场督办等集约高效的检查方式,既能节省检查时间,又能保证检查效果。日常监督从服务预算管理的视角,以查促改、以查促管,能有效解决被检查单位屡查屡犯的问题。

三、建立日常监督会审制度。成立财政日常监督工作会审领导小组,分管财政监督的局领导任组长,各业务科室和专职监督机构负责人为会审小组成员。专职监督机构负责会审会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采取对业务科室分批分期或事先通知的方式,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会审会议,审议、考评各业务科室财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会后形成会审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

四、保障日常监督工作落实。年初,将财政日常监督工作纳入到年度财政监督计划体系中。每季对各业务科室财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调度、分析。充分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熟悉检查政策、流程和方法的优势,做好业务科室开展财政日常监督的服务指导工作,督促业务科室严格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责,并对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五、提升检查成果利用。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局领导、业务科室的高度重视,初步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大监督”框架,财政监督工作向“广、深”推进。财政业务科室直接组织和参与监督检查,特别是采取的各种形式的会审、互审等监督方式,增加了预算部门单位之间学习交流的机会,提高了业务政策水平,自觉守规矩、自觉纠正和整改问题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从根本上减少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提升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利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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